查找

关于
本页面是 2008/07/30 5:21 PM 发表的博客文章.

上一篇博客文章是 美国对全球化的切肤之痛.

下一个专题是 iPhone的塑料壳.

更多文章请见 博客主页(homepage) 和<文库(archives)







« 美国对全球化的切肤之痛 | Main | iPhone的塑料壳 »

注塑车间内实习生猝死

地点: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注塑车间
人物:广州白云区广东省电子技术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生小杰,19岁
核心事件:负责修建注塑头的小杰猝死车间

具体事件:
《羊城晚报》,不幸事件发生在2006年10月29日晚10左右,由此引起的法律诉讼的二审则近日开庭。
小杰出事后,父母将学校和实习公司告上法庭,申诉要点包括:1.学校安排的实习和所学专业没有联系,东莞公司承认是寻找廉价劳动力(每月仅两三百元补助) ;2.工作时间应该是每晚6-11点,每周6天,但是命案却发生在周日。
法院认为,小杰猝死期间,没有公司和学校的指导人员和老师、教官在场。学生告知公司主管后,该主管只是打电话给学校老师,老师也没有直接到现场,直到第二次接到电话才去处理。因此学校和公司双方均存在疏于管理责任,没能第一时间赶去施救,使死者丧失了救治的最佳时机,在保护小杰人身安全方面有过错,应承担主要责任,连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1余万元。
一审判决后,学校不服,认为小杰事发前通宵上网,使本人过错,应自负其果。

点评:
小杰每天5小时的工作量和强度,就算工作7天,也比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民工要低。民工的健康保障、生命保障和失业救济有落实到哪里了呢?

引用

本文的固定链接 :
http://www.plasticsnews.com/mt/mt-tb.cgi/726

评论 (2)
绿叶塑料之家:

2006年的事情拖到近期才二审?

未留名:

一点也不奇怪。法律诉讼从来就是漫漫长路,耗时间耗人力耗财力。小杰的父母还算有能力起诉,很多民工遇到工伤、意外死亡,只能听天由命,运气好遇到有良心的老板,给些赔偿。运气不好,什么也拿不到,而且没钱没人,尤其工作没有合约的情况下,上诉这条路也没法走。

发表评论
评论需要经过编辑批准 后发表。感谢耐心等待。